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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区资产核查工作的几点说明

来源: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4-11-14 作者:樊钟 点击:

校区各单位:

根据资产管理与后勤处下发的《农学部固定资产核查实施方案》及资产核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要求,我们对完成核查工作的机关部分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现就验收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说明如下:

1、资产核查部署工作会下发的三个附表:《吉林大学固定资产核查账物相符登记表》(附表1)、《吉林大学固定资产核查有账无物登记表》(附表2)、《吉林大学固定资产核查有物无账登记表》(附表3),部分单位反映《吉林大学固定资产核查账物相符登记表》即附表1有缺失情况,请各单位账管员通过电话或电邮,向资产管理与后勤处索取以上三个表格的电子版,电话:86303,35068;

2、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员信息表目前还没有上交的,请各单位负责人督促账管员尽快上交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解散单位没有公章的由原负责人签字即可;

3、由于原农学部下属各机关单位负责人有所变动,因此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在填写《账物相符表》时,对各家具及设备的现有使用人员需明确,即在账物相符表最后加一列,标明现使用人,由原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一并上交;

4、请各单位账管员尽量详细记录家具及设备的数据,对于现放置房间及现领用人必须注明;

5、对于家具及设备的标签问题,请各单位账管员一定标识清楚,待下一步网络调试完成后,专门进行补打;

6、各单位上交以上三个附表时,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需原负责人签字,每表一式三份(个别单位数量较大的,可上交电子版,但必须至少有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本);

7、对于各单位将要报废的家具及设备,需在资产核查工作完成后,将报废数据统一上交资产管理与后勤处,按资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在此期间未经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处置;

由于此次固定资产核查工作量大,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核查工作。核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产管理与后勤处沟通联系,以便稳步推进此项工作。

吉林大学西区综合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