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实管字〔2014〕07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第112次会议相关议题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收费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处、财务处联合成立工作组,面向全校开展实验室收费情况专项调查及整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与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校各类实验室,内容为收费项目及申报审批情况、201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收费数额及上缴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测试、化验、分析等实验服务收费,仪器设备使用机时费,场地、设备出租费,复印费,以及其他收费。
二、时间安排
1. 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9日,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验室收费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填写《吉林大学实验室收费情况登记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填写《吉林大学实验室收费情况整改报告》。
2. 2014年11月20日前,各中层单位统一将“登记表”和“整改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实验室收费情况专项调查及整改工作组。
3. 2014年11月20日以后,学校实验室收费情况专项调查及整改工作组,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材料和反映出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复核。
三、工作要求
1. 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实验室收费情况专项调查及整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2. 要求各有关单位以本次专项调查及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本单位实验室收费及收费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实验室收费工作。
3.本次上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有无收费、收费是否立项,均要上报相关“登记表”。表中的实验室名称与地点为必填项。
四、其他事宜
学校实验室收费情况专项调查及整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地址:南湖校区办公楼409室;联系人:赵耀东、岳鑫隆;联系电话:85151096;电子信箱:sysglk@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实验室收费情况登记表》
2.《吉林大学实验室收费情况整改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监 察 处
财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