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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新增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代办处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4-09-23 作者:崔成锐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科技人员办理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在保留现有办理渠道的前提下,学校试点新增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授权白求恩医学部学术办公室、东区科技办公室、北区科技办公室、西区科技办公室,代为行使部分横向科技项目及科技合同的咨询、审查、签署、管理等工作,即日起施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代办处工作范围

1.白求恩医学部学术办公室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白求恩医学部所属教学、科研单位以吉林大学名义对外签订的横向科技合同的咨询、审查、签署、管理等工作。

2.东区科技办公室、北区科技办公室、西区科技办公室在授权范围内办理除白求恩医学部以外的教学、科研单位以吉林大学名义对外签订的横向科技合同的咨询、审查、签署、管理等工作。

3.在试点期间,涉及到技术转让类合同的签订、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的重大合同(A类项目)的签订和校内子项目合同的签订,由工业技术研究总院项目管理部执行,其它合同由代办处执行。

4.按照合同首办负责制原则,各代办处及工业技术研究总院项目管理部应积极有效履行自身职能,对前来办理横向科技项目、科技合同等事项的科技人员实行谁首次接办谁给予负责的制度,并根据授权对所承办合同进行相应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科技人员可在代办处办理以下事宜:

1.横向科研项目投标学校资质发放;

2.技术合同拟定、技术合同审查;

3.技术合同登记及免税申请;

4.合同经费拨款凭证出具;

5.预借发票凭证出具;

6.合同的变更、终止;

7.合同归档;

8.其它经授权的与合同管理相关事项。

三、与科技合同相关的发票的开具及经费卡制作,原则上由各代办处统一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

四、工业技术研究总院作为学校自然科学横向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继续行使全校自然科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科技合同的咨询、管理、审查、签署等工作,同时对各试点代办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各代办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医学部学术办公室代办处 (负责人:姜春明,经办人:崔春爱)

地点:医学部机关楼107室 电话:85619816

2.东区科技办公室代办处 (负责人:王思远,经办人:韩大勇)

地点:南岭校区逸夫楼A905房间 电话:85095113

3.北区科技办公室代办处 (负责人:刘国强,经办人:吴景平)

地点:朝阳校区办公楼422室 电话:88502097

4.西区科技办公室代办处 (负责人:陈玉江,经办人:崔成锐)

地点:学部行政楼303室 电话:87836123

六、业务咨询及意见反馈:

工业技术研究总院项目管理部

地点:行政楼1217房间 电话:85167459

财务处科研财务科 电话:85166397

地点:行政楼709房间

七、注意事项:

1.因合同签订及管理实行首办负责制,请科技人员在选择承办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时,及时咨询工作人员。

2.各代办处办理横向科研合同的经费到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吉林大学

账号:1604025011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法人代表:李元元

工业技术研究总院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