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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校园地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4-09-04 作者:梅娜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本校区2014-2015年度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有相关材料且未申请其它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的2014级本科学生;

2、原则上高年级本专科学生不予新贷,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新生新贷后另行申请,与新贷补办一同办理。

二、日程安排

(一)材料准备阶段:9月2日至9月8日

学生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包括: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在上半部分居中,背面在下半部分居中,身份证不可以是201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A4纸一式二份);

2、学生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后补)、未满18周岁的 同学请另外准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要求同上;

3、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4、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并在上面手写一遍卡号;

5、学生本人申请(要求16K纸本人手写,主要内容包括: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c、承诺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末尾本人签名,写日期)。

(二)材料审查阶段:9月9日至9月11日

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审查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料,以便材料不合格或缺失的同学可以及时补办,同时填写《2014-2015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

(三)现场办公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注意事项

1、《2014-2015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及新贷申请材料排序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2、请各学院于9月11日下班前将《2014-2015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详见附件1)同时发至zxdk@jlu.edu.cn 及jwsong@jlu.edu.cn ;由于此次新贷程序有改变,报送信息表后不可以再添加申请人,如果信息表以外的同学需要申请,请在之后参加补办。

3、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补办工作将在之后一段时间内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85168012

联系人:梅娜 联系电话:87836216

西区学生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