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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4-07-07 作者:郝永亮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申报,并于7月10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报研究生处。

联系人:郝永亮

联系电话:86127

研究生处

2014年7月7日

关于开展“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校内外学术交流、开阔师生学术视野,研究生院决定开展“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内容

“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拟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杰出校友等举办系列学术论坛和报告。

(一)“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论坛,介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新举措、近年来研究生教育发展积累的成功经验或相关学科前沿进展等。

(二)“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杰出校友报告。邀请校内外著名校友做创新、创业、成才、励志等方面的报告,让研究生感受多彩的文化与学术内涵,领略我校著名校友风采与魅力。

二、申报基本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至少申报一个“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论坛或“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杰出校友报告。

2、建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承办的相关学术活动在9—10月份举行。

三、其他事项

1、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承办的“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需于7月1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后将提供经费资助。

2、申请举办“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学术论坛申请表》(附件1),或《“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杰出校友报告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自行下载打印,并随同电子版一并提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附件

1.附件1:“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学术论坛申请表.docx

2.附件2:“吉林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暨研究生院建院三十周年”杰出校友报告申请表.docx

转发范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