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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2013-2014学年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4-06-16 作者:梅娜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学部年度学生工作安排,定于6月中旬对学部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学年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全面了解和掌握辅导员、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以考促帮、以考促建,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升工作标准和质量,推动学部学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新学期学部选聘班主任奠定良好基础。

二、考核内容

每位同志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以及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主要依据学部新修订的《吉林大学农学部辅导员工作条例》(部党发[2011]4号)和《吉林大学农学部班主任工作条例》(部党发[2011]5号)的具体规定进行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法

采取学生、学院、学部“三级”联评的方法进行。其中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处和学院组织,学部考评由学生工作处组织。

四、考核步骤

1、学生评议。由学生处组织学生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书面评议,各学院时间安排见附件。

2、学院评议。学院按要求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评议计分,于6月23日下班前,将学院评分表报送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673164297@qq.com,纸质版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章)。

3、学部评价。请各学院于6月24日下班前将各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的学生工作日志及各年级班务工作日志上交学生工作部。学部将根据辅导员、班主任日常学生事务办理情况,每周听、查课情况,组织并参加学生工作会议等情况对辅导员及班主任进行考核和评价。

学生工作部汇总学生评议、学院评议、学部评价结果,形成学部2013-2014年辅导员、班主任学年考核成绩,并下发各学院。

4、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做为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级和各类奖惩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不再聘为辅导员、班主任。

五、考核要求

1、要充分认清考核的目的、意义。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学年考核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有效举措,是提升学部学生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根据学部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科学地抓好对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学院要组织一次对全体本科生的专题教育,引导同学们明确考核的目的和意义,强化同学们参与考核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支持并配合学院搞好考核。考核中要以学生的满意率为基本尺度,注重工作业绩,减少人为因素,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3、要严格按照考核时限完成考核工作。各学院要科学安排,合理调度,按照学部的考核安排认真抓好考核程序和内容的落实,以保证考核工作的有序运行和如期进行。特别是学生评议的组织情况,也将作为考核学院和辅导员工作的一项内容。

学生工作处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