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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部2014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4-06-12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部署及研究生院通知精神,2014年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为6月30日。为做好学部2014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现将学部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积极开展“毕业季”主题活动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毕业季”主题校园文化活动,通过引导研究生回忆学习期间身边事、感人事、难忘事,激发研究生对导师、母校的感恩之情,引导研究生建立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爱岗敬业、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和追求。

二、毕业鉴定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暂行办法》(校研院[2002]22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工作。毕业鉴定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研究生本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http://gim.jlu.edu.cn ) ,打印《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要求如下:

1.“培养单位党组织鉴定”一栏由毕业研究生所在党委(总支)填写并加盖培养单位党委(总支)公章。

2.“导师对毕业研究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综合素质的评议”一栏,由导师填写并签字。

3.“培养单位意见”一栏,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4.“学校意见”一栏,由研究生管理处签署。

四、领取《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1.在学期间享受乘车半价优惠的毕业研究生凭《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仍可享受一次离校回家乘坐火车的半价优惠,乘车到达地点仍为父母或配偶家庭所在地,有效日期至7月31日。

2.《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届时根据学部内网通知由学生到各自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办公室领取。毕业研究生不交回研究生证的不予发放《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3.《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由学校集中制作,涂改无效。

五、办理离校手续

1.请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http://gim.jlu.edu.cn ),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2.毕业研究生持《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在学部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统一交所在培养单位秘书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审核后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各培养单位收齐《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后,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审核,打印《毕业生登记一览表》, 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证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集中收取后交学部研究生处,并提供未交研究生证人员名单。对未交还研究生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收20元)。

5.毕业研究生须于6月17日下班前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及研究生证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办公室,各培养单位秘书收齐毕业研究生上述材料后,连同《毕业生登记一览表》、“未交研究生证人员名单”一并于6月18日下班前交学部研究生处。

六、其他

1.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未签订还款、展期协议,或未提交结清证明的,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如用人单位确需研究生提供《“三助”酬金发放证明》的请相关同学持用人单位证明到学部研究生处登记后统一办理。

3.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吉林大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及时地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整理、转出和留校。

4.毕业研究生医保卡由本人保存,享受待遇期限至2014年8月31日。在学期间使用的银行卡根据需要自行办理注销事宜。

5.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发放(改派)时间请适时关注学部内网通知。

6.高水平公派研究生(含联合培养)相关派出手续办理及座谈会时间(拟定于23日-25日之间)另行通知。

7.延期答辩研究生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本人留一份复印件)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秘书要登录系统进行审批。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