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部党委年度工作安排,今年“七一”期间,学部党委表彰奖励了1个先进基层党委, 6个先进党支部和35名先进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奖励情况通知如下:
1.先进基层党委。奖励标准10000.00元,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奖励5000.00元。
3.先进个人。含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模范党支部书记,奖励标准为500.00元。
1.报领形式。领取现金的,按学校“计税系统”的有关财务规定办理;凭票报销的,只限于就餐和正规购物发票办理。
2. 办理程序。各基层受表彰单位和人员,按财务有关规定,统一由本单位党务秘书到党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