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学部职工柴 荣、王晓微至2010年10月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
柴 荣、王晓微的退休时间从2010年10月起算,从2010年11月起学部停发工资,退休后的工资及各种补贴,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标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发放。
另,退休后的独生子女奖励费领取事宜咨询门诊部办理;住房公积金领取事宜咨询后勤处、财务处办理。
人 事 处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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