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的监督检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严肃查处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行为,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制定了《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现予以转发。
附件:《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
人 事 处
201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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