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落实《吉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工作,学校制定《辅导员工作具体要求》,现将学校《关于征求< 辅导员工作具体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学院将修改意见汇总,于10月9日12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abao365@qq.com。
学生工作处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关于征求《辅导员工作具体要求》(草)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落实《吉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工作,学校制定《辅导员工作具体要求》(草),现将电子稿下发。(见附件)
全体辅导员要认真阅读《辅导员工作具体要求》的相关内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逐句提出修改意见。各学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于10月9日(星期六)下班前将征集意见报送思想教育科。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