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2010年10月13日学部长第十三次办公会研究决定,为鼓励学部教职工积极深造,提高个人学历层次,从2011年起学部教职工在职报考研究生的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自行报考,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学部只对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考取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党政管理干部考取本人所学专业或与现从事工作相同专业的,按原规定予以资助,考取后与学部签订资助协议。
人事处
二0一0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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