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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选派我校学生赴香港城市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0-10-15 作者:港澳台办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签署的本科生交换计划协议书,现开始选派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于2010-2011学年春季学期(2011年1月10日开学)赴香港城市大学交换学习。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在校本科生可赴香港城市大学免学费学习一个学期,在对方学校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再由我校依据成绩单并按我校规定给予学分。交换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需返回我校继续学业。

2、学习专业及学生要求

香港城市大学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生1名,学生可登陆对方学校网页(" target=_blank#anchor8),查询其对交换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开课时间。

> 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及保研等事宜征求所在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教学秘书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报名。

3、相关费用

(1)学费:根据协议,两校互免学费;

(2)住宿费:人民币约4500元/人;

(3)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交换生在港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3000元;

(4)我校选派的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交纳学费。

二、报名事项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2009级、2008级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通过大学英语6级考试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547分以上;

(6)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人民币两万元的经济来源证明。

2、报名材料

(1)吉林大学教务系统成绩单(/" target=_blank);

>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3)赴外学习计划1份(请详细叙述交流目的、学习计划等);

(4)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备)。

3、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2日。

4、报名地点:前卫南区友谊会馆214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所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课程信息,并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填写,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生本人到学校港澳台办公室报名(前卫南区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14室 港澳台科);

(2)由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英语考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审委员会择优选派学生;选派人选名单预计将于10月末在校内通知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香港城市大学推荐。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168982

附件1: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流学习申请表(本科生)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2010年10月15日


http://oa.jlu.edu.cn/image/attach.gif"> 附件

http://oa.jlu.edu.cn/down.asp?file=files/201010/151415431.doc&filename=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doc">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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