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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研究生新申请贷款补报工作的通知(最新)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0-12-01 作者:研究生处 点击:

拟补报贷款申请研究生:

考虑到个别同学准备材料时间比较仓促,研究生院已将上交材料时间延后至12月7日前,请拟补报贷款申请的研究生务必于12月6日8:30前将材料交研究生处,同时将附件1、附件2信息填写完整于12月3日前发送至wky@jlu.edu.cn

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包括:

1、研究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研究生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未满18周岁的研究生请另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A4纸一式一份);

2、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加盖民政章);

3、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16开稿纸),主要内容包括:

(1)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2)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3)承诺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4)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4、校园一卡通及其附带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借记卡,印于同张A4纸、一式一份),没有中国银行卡的同学必须自己在长春市本地开通一张中行借记卡;

特此通知,望周知。

附件1:中国银行2010-2011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表模板.xls

附件2:新申请贷款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