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0月,学部财政专项资金及学部内专项资金(包括教师教改、双语、必修、精品课程、学科建设等)预算执行进度较为缓慢,总体预算执行进度远低于国家要求的预算执行进度。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吉林大学的要求,每年10月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各类项目执行进度不得低于70%。
财政专项资金按财政拨款“零余额账户”管理,仅在当年使用,年末,国家财政将专项资金预算结余的额度收回。为避免学部内专项资金大量占用项目预算资金,也参照执行,对已完工或未执行的专项资金结余予以收回。
为了完成当年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确保学部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正常拨付及学部下一年度预算的顺利执行,请各单位财务(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财政专项和学部内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加快项目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