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已经结束,将于近期组织试卷评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阅卷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各单位根据阅卷工作安排(详见附件),提前通知阅卷教师做好准备,按时参加阅卷工作,以保证2011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阅卷教师应由相应课程的主讲教师担任,如主讲教师不能参加阅卷工作,则由主讲教师指定且得到学院领导同意的其他教师,替代主讲教师参加试卷评阅工作。
三、参加评卷的教师请携带试卷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要点,在试卷评阅后和试卷一同存档备查。
四、试卷评阅结束后,由教务处组织各单位教学办相关人员,对试卷统一拆封后登陆成绩。
五、各单位请将本单位试卷评阅教师的名单在12月13日前报教务处,并通知到每一名阅卷教师按时参加阅卷工作。
六、阅卷工作联系人:湛老师,联系电话:86133.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