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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对外汉语教师候选人员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01-14 作者:刘妍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孔子学院要求,需要我校推荐3名对外汉语教师与2011年秋季赴美任教。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岗位

岗位情况: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孔子学院College Avvenue校区、罗格斯大学Newark分校各一位教师,凯恩大学一位教师,岗位数共3个。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在课程建设方面有一定经验、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讲师(含)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以及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方可申请。

6.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为人师表,具有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7.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

8.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 请。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所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

3.资格审查:人事处按项目要求对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5.外方面试:推荐人选由外方电话面试初审。

6.上报材料:后填报国家汉办正式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由人事处统一上报。

四、派出待遇

录取人员在外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以及我校有关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派出及管理

1.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参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被录取的人员均以国家公派身份派出,派出前签订《吉林大学公派出国协议书》等派出手续。

六、派出时间

派出赴任时间初步拟定2011年秋季,任期2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申请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1、2)、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外语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报到学部人事处。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2.由于临近寒假,收到较晚,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并详细阅读国家汉办网站相关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2010.12.20.xls

吉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2010.12.20).doc

人 事 处

201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