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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部关于开展201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01-14 作者:王卫宏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及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1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以及为落实《吉林大学2010“关注学生成长年”工作方案》中“扩大学生二次选择专业的范围和机会”,今年在转专业选拔工作中,学校将试行考试按大科类出题、增设多个平行志愿等改革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转专业选择机会,现将农学部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考试选拔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对这项工作学校实施总体安排和分段指导,各学院全面考核,积极接收,并有计划力争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适度扩大接收学生的专业范围。

(二)坚持执行“规定时间,公布计划,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的原则,切实保证有特长的优秀学生转到新专业以更大地发挥潜能。

(三)各专业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比例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

(四)学生可以选择1—4个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志愿,作为平行志愿,但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不得兼报。学校将根据学生转专业考试总成绩,以及各专业转出计划数,参照学生所报志愿次序向有关专业提出建议人选。如果学生出现前一个志愿进入接收计划的120%,并且后一个志愿也同时进入接收计划的100%范围的情况,则由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提前做出选择。

(五)学生转专业后,在转入的新专业同一年级就读。跨学科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本人意向确定就读年级。转专业学生必须补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一年级应修课程。

二、报名条件、名额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⑴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2010年通过高考统一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按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成绩*学分)/学分之和)在本专业排序择优限30%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

⑵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拟转入专业当年国家和学校所规定的体检标准。若拟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有特殊要求,学生还必须满足其要求。

⑶考试没有违纪行为及未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⑷所修科目均在及格以上。

⑸学籍已注册或办理学籍缓注册的本科学生。

(二)转出与接收名额

学院之间转出和接收人数可分别达到各学院2010年招生总数的10%。

(三)上报录取计划及学生报名信息要求

⑴学院以数据库形式上报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据库格式见附件一。

⑵学院以数据库形式上报报名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格式待大学下发。

三、选拔与录取办法

(一)本次转专业将使用标准分,以解决不同学科考试课程的成绩无法排序的问题。转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两科,外语100分,占转专业考试总成绩的40%;综合100分,占转专业考试总成绩的60%。

外语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综合卷按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校进行分类出题;综合考试命题注重考察学生现有知识和能力,以基础知识(高中阶段知识占80%)为主。

(二) 考试科目

综合卷

所含科目及所占比例

建议对应的

种类

科目一

科目二

学科门类、学院、专业

人文类

语言文学基础,65%

哲学与历史学基础,35%

哲学、文学、历史学

政法类

语言文学基础,65%

法学与政治学基础,35%

法学

经管类

高等数学,65%

政治经济学,35%

经济学、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物流管理

物理类

高等数学,65%

普通物理,35%

理学、工学(南岭校区)

化学类

高等数学,65%

普通化学,35%

理学、工学(朝阳校区)、农学

医学类

普通生物学,65%

普通化学,35%

医学,农学;生命科学学院

各学院根据各个专业的授予学位门类及专业特点,从上述综合卷中选定其中的一种。

(三)考试成绩评定结束后,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单科与总分面试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接收名额的120%从高分到低分向接收学院提出建议人选。

(四)接收学院组织相关学科教授专家组,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注重考察学生学习新专业的潜在能力和特殊专长,并提出推荐意见。学院按照接收名额和教授专家组推荐意见确定拟录取人选。

(五)学校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布。

(六)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四、日程安排

(一)2011年1月7日前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录取计划库(附件一)和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二)。

(二)2011年1月12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各学院接收人数、专业、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三)2011年1月14日前各学院向本院学生传达《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本次选拔工作安排等有关事宜。

(四)2011年3月7日开始组织学生报名,学生上交所在学院:《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二份、转专业测试费200元/人。

各学院依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五)3月10日前学院统一上报《审批表》、学生基本信息库及转专业报名费。

(六)3月17日各学院统一领取准考证。

(七)3月19日学校组织转专业考试。学生各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将在学生准考证上注明,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八)3月24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单科与总分面试最低控制线和各专业建议人选名单。拟接收学院领取学生名单及《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九)3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教授专家组面试,确定拟录取人选。面试前将时间、地点提前两天上报教务处教务科。上报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

(十)4月2日转专业公示期结束,学生4月6日到新专业学习。转专业学籍变动由学校统一办理,相关事宜届时见学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