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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和谐之春”纪念建党90周年暨农学部首届摄影展的启事

来源:党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3-21 作者:徐仁元 点击:

学部广大摄影爱好者: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进一步浓厚校园文化,展示广大摄影爱好者精神风貌,现决定组织开展以“和谐之春”为主题的农学部首届摄影展,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学部工会、党务办公室、学部团委

二、承办单位

学部教职工摄影协会.负责摄影展的方案制定、图片征集、展览制作等具体工作。

三、展览日程

1.征稿日期:2011年3月24日。

2.截稿日程:2011年4月22日。

3.展览日程:2011年5月底。

四、参加对象

1.学部在岗教职工。

2.学部广大学生。

五、征稿内容

作者选送作品,请按以下分类方法选择并确定自己作品的类别:

(一)纪实摄影类

1.纪实新闻:记录校园现场中发生的各类新闻图片。

2.日常新闻:记录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日常生活情况的图片。

3.新闻人物:记录与新闻事件有直接关系或密切联系的现场中的人物图片。

4.体育文化:学部或各单位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图片。

5.教学科技:学部或各单位组织的教学、科研等活动或各类成果的图片。

6.社会实践:参加参与社会救灾、助民等活动图片。

(二)艺术摄影类

7.自然风光:摄影者对自然景观、文化景观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

8.风土人情:摄影者对民俗风情进行审美描写的作品。

9.人物肖像:摄影者对人物进行审美刻画的作品。

10.静物表达:摄影者对静态物体进行审美描绘的作品。

11.动物植物:摄影者对动植物进行审美描写的作品。

12.艺术表达:通过运用传统暗房制作工艺和完全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的艺术创作类作品。

(三)广告宣传类

13.时装摄影:通过模特的表演、表现服装设计的理念、风格,展示服饰特色的作品。

六、征稿说明

1.作者以作品参加展览的类别不限,数量不限,但必须为本人摄影作品,以能查阅图片信息为准,不能反映图片信息数据的,承办方不予展出。

2.承办方只征集电子版图片,大小不限,可通过拷贝形式征集。地点:学部行政办公室508室,联系人:徐仁元,联系电话:86141.或通过信箱形式征集(电子信箱:dwbxry@126.com).

3.本次展览不评奖项,不收展费,也不付稿酬,完全按自愿原则参加。对于参加展览的作品,承办方不退还。所有参加展览的作品,发生与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品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4.为了提高摄影技能和水平,展览期间,拟请吉林省摄影家协会知名摄影家,开展摄影知识讲座活动,具体讲座内容另行通知。

欢迎学部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

学部工会

党务办公室

学部团委

学部教职工摄影协会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