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1年项目预算,经2011年第二次党委会研究决定,财务处已将通过的项目预算下达给各单位。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分项明细预算并于3月28日前上报财务处。
为保证预算指标及时下达,望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制定明细预算,以保证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财 务 处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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