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下达学部2011年人员补充计划,结合学部各单位的编制、岗位、需求及现有人员等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学部2011年人员补充计划下达给你们,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补充原则
1.稳定规模、分类指导、优化结构、提高层次、突出重点。
2.强化岗位设置管理,促进学科发展,提高办学效益。
3.遵循程序,依法办事,严格考核。
4.公平、公正、公开。
二、聘用资格和条件
根据学部的实际工作需要,2011年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要求为:
1.教师系列
(1)专业教师系列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部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2)进一步提高补充人员的学历层次,优化学缘结构。把“中外联合培养博士”和“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获得者作为新聘教师的主要选择群体。
2.专职本(专)科辅导员系列
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党政管理系列
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4.其它专业技术系列
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 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聘用人员的其他资格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人事调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它附加聘用条件,于4月12日前报学部人事处,由学部人事处统一公布招聘岗位时予以公布。
三、聘用程序
按照《吉林大学人事调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对专业教师的考核要采取应聘人述职、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的形式。
下达 2011年需求计划统计表.xls
联 系 人:张刚 刘妍
联系电话:86223 86226
人 事 处
201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