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现将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准备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主要面向2008级至2010级学生开设,以大班课为主,上课时间从第九周至第十三周,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四的第9-11节,每周排2次课。排课分为两个时间段,分别为周一、周三和周二、周四。
1.教师系列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2.非教师系列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须由两位具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填写《公共选修课程申请表》(附教学大纲、备选教材或讲义等),报教务处审批。
1.各单位应调查了解本单位课程资源情况,重点是确定以前开设过的公共选修课程,春季学期能否继续开课;以及所开设课程对于学生年级专业、选课人数及开课时间安排等要求,填写汇总表。
2.各有关单位须于4月15日16:30前将汇总表及开课申请表报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