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方案》已经2011年5月23日学部2011年第4次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 “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方案》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学部党委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利用5月份时间,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员标兵、先进党支部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评选表彰活动要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第十八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创建和谐社会理论,根据《农学部基层党委建设标准》、《农学部基层党委考评办法》、《农学部基层党委建设考评细则》、《农学部各类党支部工作细则》、《农学部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考评办法》、《农学部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考评细则》和《农学部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等有关规定,通过开展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题的评先表彰活动,进一步提高学部党建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学部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学部发展、服务师生员工、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学部事业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评选表彰活动在学部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评先活动领导小组。
成 员:陈凯光、高英杰、丁洪浩、张国才、朱德威、林 森、梁国锋、籍海春、郭宗峰、李 明、邵俊涛、梅士伟、徐仁元、李荣茂、田 静、郝宏智、王全国、李大林、马骥超、王光明、刘铭。
为纪念建党90周年,学校党委组织开展了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为了保证评选质量,避免重复,今年学部党委的“三先”评比范围与学校评选范围相重叠部分,统一进行,不再另行组织。即: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既是学部表彰对象,同时上报学校进行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部评选名额内,推荐2名作为学校评选表彰对象。
1.先进基层党委阶段性考核。在畜牧兽医学院党委、植物科学学院党委、军需科技学院党委、公共教学中心党委、实验动物中心党委、人兽共患病研究所党委、学部机关党委中进行。
2.先进党支部6个。凡2009年7月前成立的党支部均可作为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
3.优秀共产党员24名。按教职工2%、学生1%的比例进行评选。评选结果要体现干部、教师、工人和学生等党员层次。
4.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在基层党委书记、副书记,专兼职党务秘书,机关党务工作者中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纳入模范党支部书记评选之列,不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象。
5.模范党支部书记7名。模范党支部书记的评比,原则上在评为先进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中产生。
6.开展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模范党支部书记标兵评比。根据往年评比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在连续三年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中评选产生。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符合《农学部各类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中关于“先进党支部”的条件,且经所在单位党委对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成绩名列靠前的党支部中产生。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能够自觉践行《农学部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符合《农学部各类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中关于“优秀党员”的条件。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熟悉党务工作,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善于结合学部和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工作思路宽,方式方法新,工作实,效果好,成绩突出;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推进和谐学部建设中表现突出。
4.模范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符合《农学部各类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中关于“模范党支部书记”的条件,且经所在单位党委对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成绩名列靠前的党支部中产生。
评选活动从5月24日开始,到5月27日结束;依据《农学部基层党委建设标准》、《农学部基层党委考评办法》、《农学部基层党委考评细则》,《农学部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考评办法》、《农学部各类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模范党支部书记标兵的评选。
由各基层党委具体组织实施,5月27日之前完成并上报。
(1)先进党支部和模范党支部书记的评选。基层党委依据《农学部各类党支部工作细则》、《农学部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考评办法》、《农学部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考评细则》等规范,对所属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评选产生。
(2)优秀党员的评选。在所属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此基础上,由党小组推荐,党支部提名,基层党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各基层党委在学部范围内从符合评选条件的专兼职党务工作干部中推荐8名。
(4)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和模范党支部书记标兵的产生。结合往年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评比评选情况,由各基层党委统一衡量,撰写不少于4000字的事迹材料,由学部党委统一组织考核、评审后确定。
上报各类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要按照学校5月17日通知要求填写各类表格并整理上报各类事迹材料。
主要由各基层党委围绕《农学部基层党委建设考评细则(试行)》内容进行自评,形成单位阶段性工作自评报告,并报学部党委。学部党委主要对各基层党委和党委成员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自评和测评结果作为明年先进基层党委评比的重要指标。
1、要思想重视。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成果、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和改进学部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基层组织要通过开展党章学习、党风教育、宣传动员等形式,保证学部全体党员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参与。
2、要认真组织。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利用六月份时间,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党课教育、党支部考评、民主评议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及预备党员入党宣誓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推动工作落实,体现活动效果。
3、要坚持标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以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标准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为标准的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部党委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程序不落,切实通过评比促进工作。
4、要广泛宣传。要认真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学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形体,对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广泛宣传,切实在学部内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进一步推动和谐学部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