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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更新)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1-05-24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农学部学科评估工作的具体安排及日程明确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此次评估,使各个学科点找准自己的优势和差距,明确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为国家评估做准备。

二、评估范围(见附件)

学部内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均参加评估。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参加博士学科点评估,只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参加硕士学科点评估。国家重点学科不需参加总体评估,只需填写国家重点学科学术队伍简况表即可。

三、评估指标体系

参见学校通知要求。

四、时间安排

1、 5月19日至5月31日

参评学科填写评估材料,各单位组织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6月2日至6月3日

学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汇总结果。

五、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科评估工作,指定一名领导主抓,评估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一次学科评估总结形势分析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2、所统计人员应为人事关系隶属的在编人员,不包括校外兼职人员。

3、所有人员只能在一个学科参加评估,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兼职。

4、要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理顺学科现有人员的归属。学科人员的定位既要考虑到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适应又要符合学科发展的要求。

5、学科评估材料填报的内容要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6、6月1日前,各学院将经分委员会审核后的《授予博士学位二级学科自评估简况表》、《授予硕士学位二级学科自评估简况表》、《学科自评估报告》及《国家重点学科学术队伍简况表》文字材料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处。

联系人:崔成锐 联系电话:86126 电子信箱:jluhp@163.com

研究生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参加学科评估学科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