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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部研究生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1-05-24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贷款研究生: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续贷范围是2009级、2010级参加贷款研究生,根据学校要求,已经贷款的研究生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中途停止贷款。因退学等原因终止贷款的,需自拟“终止贷款说明”于5月27日前交学部研究生处。

二、申请续贷研究生需提供的材料

1、中国银行卡卡号(校园一卡通附带的)。没有一卡通关联的中国银行卡的学生,必须提供长春新民大街支行或前进大街支行开户的借记卡卡号。5月27日前将卡号发至wky@jlu.edu.cn。

2、学生续贷申请表、品行说明书(见附件)及借据

(1)为简化贷款手续,今年续贷工作要将毕业前的续贷材料一次性办理完毕,因此,2010级研究生的贷款申请表及品行说明书需提交两份(明年续贷时只要不提出终止贷款,则视为默认续贷)。

(2)品行说明书由学生填写后交各院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审核后加盖党委公章,介绍人为各单位研究生秘书。

(3)借据由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召开现场办公会时统一场下发,暂不提交。

贷款申请表及品行说明书须于5月29日8:30前交学部研究生处。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1年5月24日

附件:1、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doc

2、续贷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