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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及经费审批程序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1-05-25 作者:赵光伟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外国专家聘请工作效率,方便广大教师,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及经费审批依照如下程序办理,聘专单位只需在报送项目总结及报销签字时赴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提交至学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即可。

1、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已确定专家来访计划的聘专单位,于专家来访前两个月填写《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申报表》或《长期外国专家项目申报表》、《项目经费申请表》。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上述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文件大小以1M以内为宜)连同专家工作日程表一同发至jluhp@jluhp.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单位申报xx项目”,以便分类管理。如不能发送扫描件,可将上述文件传真至87836864,同时发邮件至上述邮箱告知。

2、项目审批通知

如无特殊说明,聘专单位发送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邮箱将被作为接收该项目审批通知的默认邮箱。学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向上述邮箱发送所申报项目的审批通知。

3、项目总结及财务签字

项目执行完毕后,聘专单位须持网上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原件、《外国专家项目成果报告表》原件和专家在校工作照片2-3张(电子版,大小以2M为宜),以及批复额度内的有效票据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履行财务签字手续。

附件1:《吉林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申报表》

附件2:《吉林大学聘请长期外国专家项目申报表》

附件3:《吉林大学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经费申请表》

附件4:《外国专家来访日程》模板

附件5:《吉林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成果报告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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