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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研究生办理还款、展期手续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1-06-02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精神,现就还款、展期现场办公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办理人员:(1)2011应届毕业考取博士的贷款研究生

(2)2010年、2011年直博的2008级、2009级研究生

(3)上述两类研究生中本科阶段贷款硕士阶段未贷的同学

其他毕业研究生办理还款协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材料准备及相关要求

1.办理还款协议的研究生同学需带身份证和中国银行卡(一卡通附带借记卡)复印件,身份证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没有银行卡的研究生同学需到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或前进大街办理借记卡,若使用以前下发的贷款还款卡需在现场办公会前到银行确认所持有的借记卡是否有效。

2.2011年硕士毕业继续攻读博士的研究生(含攻读外校博士的研究生)

需办理展期手续,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准备博士入学通知书。没有拿到通知书的学生,需持有考入院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录取证明。

3.2010、2011年直博的研究生

需办理展期手续,除准备1中所提材料外,还需准备所在培养单位开具证明(无固定格式),内容包括:研究生姓名、所在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攻读年限,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此外,本科期间办理了贷款,攻读硕士时办理了展期(硕士期间没办理贷款),2011年9月开学继续攻读博士,现欲办展期的研究生同学,也须携带相应材料参加本次现场办公。

三、时间地点

办公时间: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8:30-10:00

办公地点:南区经信报告厅。

特此通知,请相关研究生同学务必在6月7日8:30前到达办公地点。

联系人:马老师(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