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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院级‘十二五’规划修改完善的通知”

来源:学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8-15 作者:周长静 点击:

各学院、中心、所:

自院级“十二五”规划编制正式启动以来,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党政班子高度重视,经过精心准备,认真落实,目前各规划编制单位都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院级规划编制过程中,各个学部先后组织召开了院级规划编制工作的咨询会和论证会,有力地促进了院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为把握好院级“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质量,学校于7月6日专门召开了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会,会上学校规划编制工作小组成员对院级“十二五”规划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与政策办公室现就进一步做好院级“十二五”规划的修改完善,切实推进院级“十二五”规划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中心、所)“十二五”规划应进一步与学校规划纲要及各配套专项规划紧密结合,体现出与规划纲要及各配套专项规划目标上的衔接性和发展理念上的一致性。

2.各学院(中心、所)应结合“十二五”期间本单位发展的实际,例举出一定的量化指标,可以以专栏的形式体现,也可以把量性表述穿插在规划文本之中。根据校院两级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各学院(中心、所)要求填报“ 学院(中心、所)‘十二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见附件1)。此表是否体现在“十二五”规划文本之中,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掌握,建议以规划文本的附件形式体现。

3.各学院(中心、所)“十二五”规划文本需要从文字上进一步凝练,力争表述流畅、简洁,无文字错误。

4.各单位规划文本经学院(中心、所)相关决策会议通过后,于8月23日下班前报学部办公室(打印文稿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学院(中心、所)“十二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电子版(详见附件)一并上报。(联系人:梅士伟;联系电话:86026;邮箱:msw@jlu.edu.cn)。

附件:学院(中心、所)“十二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附件1(1).doc

规划与政策办公室

2011 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