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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参加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08-16 作者:方超 点击:

各单位:

为配合吉林省2011年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关于印发< 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才组字[2011]2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183号)要求,现对各单位技术工人参报竞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和标准

(一)省里统一组织的竞赛职业(工种):普通车工、普通铣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电焊工、汽车美容工、汽车修理工等8个职业(工种)。

(二)各职业竞赛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技师(职业资格二级)或行业标准要求实施。

二、参赛条件

凡具有竞赛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的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三、竞赛内容

全省统一组织的竞赛内容为单项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

四、报名时间

各单位于2011年8月18日前将上报材料报到人事处619室.

全省统一组织的竞赛职业(工种)时间:全省决赛拟定于9月中旬左右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上报材料

报名表1份(人事处领取);小二寸照片5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表彰奖励

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竞赛成绩合格人员推荐上报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关于下发2011年度吉林省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1〕38号)关于首席技师的标准确定2011年度首席技师,并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

1、对经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首席技师,授予“吉林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并一次性给予个人10000元奖金。

2、对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获得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

3、对在全省统一组织竞赛的各职业(工种)技师资格前10名的选手给予晋升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另行颁发)。

七、联系方式:86225

人事处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