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学部学生就业工作,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按照学部就业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就业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
服务队隶属于吉林大学农学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学部学生工作处统一领导。是以“无私奉献、团结协作;服务同学、服务就业”为宗旨的义务性、互助性、公益性的志愿者组织。服务队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发挥学部学生与各校区、各学院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学部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为同学们做好各种信息采集、发布和资料整理工作,有效利用吉林大学独特的自然优势和丰富的就业资源,拓展学部学生的择业范围和就业途径,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服务队章程详见附件一)。
服务队将于近期在学部范围内公开招募第一批成员,请关注近期校园宣传栏海报,有意者填写附件内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按时参加公开竞选。
欢迎学部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共同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高质量的就业服务团队,为学部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学生工作处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就业服务队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部学生的自身特点和当前的就业形势,为了切实有效地指导学部毕业生求职择业,帮助学部学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就业政策及求职择业方面的技巧,及时获取并充分利用学校的相关就业资源,促进学部毕业生成功就业,特成立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就业服务队,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就业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是由吉林大学农学部学生工作处领导的义务性、互助性、公益性的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 服务队的工作宗旨是“无私奉献、团结协作;服务同学、服务就业”,以“一对多,多边互动”为工作原则,以提升服务队成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前提,以促进学部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根本目标,努力打造具有创新性、主动性、高效性的就业服务团队。
第四条 服务队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发挥学部学生与各校区、各学院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学部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为同学们做好各种就业信息采集、发布和资料整理工作,有效利用吉林大学独特的自然优势和丰富的就业资源,拓展学部学生的择业范围和就业途径,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第二章 组织成员构成
第五条 服务队内部不分级别,不设权限,新成员主要由老成员在学部范围内推荐选拔产生。
第六条 服务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以及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表率作用,在主动提升自身实力的同时努力为学部广大学生服务。
第三章 主要工作内容
第七条 引导学部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促使学生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树立信心,端正态度,积极面对准备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八条 负责及时更新学部学生工作处就业信息网站,并通过该网站以及宣传栏等其他途径积极宣传最新的就业政策和各行业动态,努力为学生提供详尽有效的就业服务信息,最大程度为学部学生的择业就业服务。
第九条 与其他各校区、各学院就业服务部门及相关组织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有效的获取招聘信息和招聘动态,为学部毕业生参加招聘会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条 收集学部往届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并及时了解最新动态,增强学部学生对相关企业的了解,并且积极寻求便利的就业途径。
第十一条 与企业进行接触,搜集可靠的兼职、实习信息,架起学部学生和企业间沟通的桥梁,为学部学生提供稳定的兼职、实习岗位。
第十二条 与就业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四章 经费来源及使用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1)通过出租或其它方式经营管理校园报刊亭,筹集经费;
(2)接受毕业生的图书捐赠,通过图书的回收再利用进行经费筹集;
(3)设立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就业服务基金,接受来自服务队老成员以及校友等各方面的的捐赠;
(4)通过为企业提供招聘员工及兼职的便利条件、为企业进行宣传活动等方式筹集经费。
(5)其他经费来源。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
通过各种途径筹集的经费,本着公开透明,节俭高效的原则,用于就业服务队的日常管理运作和与之相关宣传活动、实践活动,并接受学生工作处和服务队全体成员的监督。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五条 对本服务队章程的修改,须经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审议;
第十六条 对本服务队章程的修改,须在服务队审议通过后报学部学生工作处审批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订及最终解释权属于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就业服务队;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起实施。
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就业服务队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