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我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在进行,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精神,请各培养单位于近日核查在籍博士研究生获奖资格,对于曾有工作经历,且录取类别为自筹与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严格审查其档案及档案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相关博士研究生同学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由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迁移介绍信》。研究生院相关部门将择日针对以上同学档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我处为配合该项工作的开展,也会在下周到各院进行核查。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奖工作涉及到全体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培养单位严肃对待,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审核,顺利完成本次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奖资格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