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农学部督办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农学部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已经学部领导批准,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一:《农学部督办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二:《农学部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学部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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