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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参加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2-05-24 作者:崔成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要求,申报参加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须提供如下书面验证材料:

一、科研项目

提供吉林大学农学部科技处下发的《吉林大学农学部科研经费通知单》。

二、科研学术成果

1、提供发表论文原文的复印件1份;

2、提供科研学术成果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级发明专利、国家级或省级动植物新品种等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标准提供颁布标准的主管部门文书证明原件。

三、要求

已申报参加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按照本人《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填报的内容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25日上午11时30分前交学部研究生处。

(联系人:崔成锐 电话:8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