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要求,申报参加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须提供如下书面验证材料:
一、科研项目
提供吉林大学农学部科技处下发的《吉林大学农学部科研经费通知单》。
二、科研学术成果
1、提供发表论文原文的复印件1份;
2、提供科研学术成果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级发明专利、国家级或省级动植物新品种等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标准提供颁布标准的主管部门文书证明原件。
三、要求
已申报参加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按照本人《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填报的内容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25日上午11时30分前交学部研究生处。
(联系人:崔成锐 电话:8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