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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届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2-05-25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经与中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部定于2012年5月30日下午13:00-14:30,在学部科学讲堂100教室,签订2012届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书。签订还款协议书能使学生详细地了解自己的还款时间和具体还款金额,便于他们做好还款计划,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诚信教育,有助于提高贷款学生的还款意识。现就签订还款协议现场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为确保签订还款协议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学院指派一名辅导员老师带队。

2、签订还款协议时,毕业生要携带材料包括:

(1)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还款用中国银行借记卡与身份证的合并复印件:将身份证上居中、银行卡下居中复印在一张A4纸上,须在银行卡图片下方,重新手写一遍卡号。

为了方便同学们,今年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卡,银行卡丢失或未开的须在现场办公会之前,在长春市内任意中国银行网点开户一张新的借记卡。

(3)请提前准备好贷款人父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

(4)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每人一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资料确认书(每人一份)、还款协议(每人二份)请各院毕业年级辅导员到学生工作处领取。

3、还款协议等材料签完后,连同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交给辅导员老师,学院将材料按照学号顺序排序,与《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汇总表》(见附件),在现场会后2个工作日交到学生工作处,

4、已经结清的同学无需再签订还款协议,只需将结清凭证复印件(多张结清凭证的缩印到一张A4纸上)上交学院,学院将结清证明凭证件同以上材料一起上交。

5、对未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贷款毕业生,学院不得给予办理离校手续,攻读研究生办理展期的同学须先签订还款协议,另签展期协议的现场会时间再行通知。

6、因毕业答辩等原因与本学院贷款办公时间冲突的学生,可选择与其他校区一起办理,材料由本学院负责上交.各学院学生实际贷款名单与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有出入的,学院在上报汇总表时直接添加修改即可。

学生工作处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