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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李想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5-30 作者:张刚 点击:

校人字〔2012〕68号

根据国家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文件)及所在单位的意见,参照《吉林大学人事调配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07〕171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农学部植物科学学院脱岗人员李想按自动离职处理。

若李想与学校有未结清的经济、住房关系,学校保留追究的权利。

吉林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