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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部2012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2-06-19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部毕业生离校工作部署及研究生院通知要求,为做好2012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现对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毕业教育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研究生导师的作用,真正把毕业研究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灵活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着重加强毕业研究生爱校教育、职业素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

3.在毕业研究生中开展“我为母校增光彩”的主题活动。

4.充分发挥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的作用,给毕业研究生留下终身难忘的印象。

5.毕业研究生如有损坏公物的行为,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按价赔偿。

二、毕业鉴定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暂行办法》(校研院[2002]22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工作。毕业鉴定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毕业鉴定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中填写。

三、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由研究生本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1.“培养单位党组织鉴定”一栏由毕业研究生所在党委(总支)填写并加盖院党委章。

2.“导师对毕业研究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综合素质的评议”一栏,由导师填写并签字。

3.“培养单位意见”一栏,由各院填写,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院行政章。

4.“学校意见”一栏,由研究生院签署。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由各研究生统一学部研究生处。上交前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先行录入,打印《毕业生登记一览表》, 并由各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四、领取学位证和毕业证

研究生到各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学院复印存档)。

五、办理《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1.学校为在学期间享受乘车半价优惠的毕业研究生离校回家提供《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有效日期至7月31日止。《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由研究生到各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

2.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和实习、举办夏令营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不享受学生票待遇。《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涂改无效。毕业研究生不交回研究生证的不得领取《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六、办理离校手续

1.请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2.毕业研究生持《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在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办理完离校手续的《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交各院审核后统一交研究生处。

3.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证由各院集中收取,统一交研究生处,并提供未交研究生证人员名单。对未交还研究生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其他离校手续,请各院及时指导毕业研究生根据校内有关职能部门的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办理。

七、其他

1.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未签订还款协议的,学部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各院应按照《吉林大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及时地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整理、转出。

3.毕业研究生医保卡由本人保存,享受待遇期限至2012年8月30日。

4.2012年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为6月28日,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离校。确需提前离校的,要在各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否则,按违纪处理。

5.各院统一上交研究生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研究生证及《毕业生登记一览表》的时间为6月18日16:30前。毕业研究生参照该时间应提前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研究生证交到各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研究生,将不予办理毕业证、学位证印鉴手续,缓发毕业证、学位证至2012年12月。

6、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半价证明领取地点在各院研究生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