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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要求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2-10-08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

《关于2012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已明确10月10日至12日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近期复检学位论文过程中发现,部分研究生进行检测的学位论文与提交指导教师审阅的学位论文有较大差别,目的是为了通过学位论文检测。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出现错字连篇,删减引用文献,大段引用文字制作为图片等现象,检测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学位论文的引用情况。

因此,本次学位论文检测做出如下要求:

1.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每名申请答辩人员有一次检测机会,请各位指导教师提醒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时,注意适度引用文献。学位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检测。

2.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提交(论文电子版发往邮箱jldxnxb@163.com),论文应为1个完整的word文档,文件名为 "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或者"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 (例如"200985K002_李三_猪败血性链球菌活疫苗_兽医硕士_张三.doc"或者"200987J002-李四-五大连池市农村合作组织-农村与区域发展-张六.doc")。

3.检测结果将发送到指导教师的邮箱。请指导教师按照第九届农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决议,“申请答辩人员学位论文必须参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通过的检测标准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检测结果重复率不高于25%;经济学、管理学(含农业推广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研究生)、军事学学科重复率不高于35%。未按时参加检测、或检测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论文不能送审。”签署意见。并指导研究生进一步修改学位论文。

希望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到各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和指导教师,特别要及时通知校外的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明军 电话:86122

研究生处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