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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销学部创先争优奖励费的通知

来源:党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10-08 作者:徐仁元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部党委关于表彰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决定,依据相关规定,现就核销表彰奖励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标准

1.先进基层党委(1个):10000.00元;

2.先进基层党委党政主要领导:5000元/人;

3.先进党支部(8个):1000.00元/支部;

4.模范党支部书记(8名):500.00元/人

5.优秀党务工作者:500.00元/人

优秀党员因学校已奖励,学部不再重复奖励。

二、核销时间

10月8日到10月31日。

三、核销办法

1.根据学校和学部财务管理规定,符合消费或日常办公需要的正规票据,或通过计税系统打印的酬金凭证。

2.由受表彰奖励个人或单位按财务报销程序整理,由单位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各单位党务秘书统一到党务办登记办理核销手续。

此通知

党务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