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 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院相关要求,现将学部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时间:
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下午3点30分。
二、信息采集地点:
科学讲堂100教室
三、信息采集范围:
1.参加本次采集人员应是在读期间未采集过电子图像信息2012年年底毕业的研究生及拟于2013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外国留学生不在本次采集范围之内,可自行采集毕业用照片,并保存照片电子版文件以备后用。
四、具体要求:
1.研究生填写“机读卡”相关信息,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确保基本情况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2.应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全部在校参加拍摄,未参加拍摄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3.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 5号文件精神,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按每人16元(摄像费15元,机读卡费1元)收取。
4.拍摄前如有疑问请登录
> 5.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 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必须在9月24日11点前上报本单位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准确名单,并将图像信息采集费统一交到研究生处,9月25日下午2点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领取“机读卡”,并组织发放给相应学生。
五、机读卡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一)
六、相关说明:
1.本次不能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请按规定时间补拍,研究生处不再另行统一组织。
补拍时间:2012年10月每周五(不包括节假日)14:00-16:00;
2013年4月每周五14:00-16:00
(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
2.补拍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 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 负责人:高崇 主任 电话:88968324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郝永亮 电话:86127
研究生处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