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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长春市代职干部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9-07 作者:张刚 点击: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长春市委组织部、吉林大学组织部通知精神,长春市委组织部拟在学部选拔若干名干部到长春市所辖市、区、县代职1-2年。根据学部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代职干部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四)学部现职副处级或正科级干部。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需有中级以上职称。

(五)管理干部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相关待遇及考核

被确定为代职干部的学部工作人员在代职期间与在职在岗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包括工资、职称评定等,代职期间视为完成了本单位平均工作量)。学部、学校相关部门将对代职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档次,考核为优秀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可优先推荐。代职在外埠的学部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三、选拔办法

经个人申请、基层推荐、学部审查上报学校组织部。申报人需填写《长春市代职干部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人员到学部办公网上直接下载)。经基层单位推荐,学部党委会审查合格后上报到学校组织部。

四、报名方法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16:00,申报人员将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交至学部人事处。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地 点:机关楼621房间

联系人:张 刚 联系电话: 86223

五、其他

因病或外出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到本人。

吉林大学农学部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