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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学科建设阶段检查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09-12-07 作者:研究生处 点击:

转发《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学科建设阶段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教研﹝2006﹞2号)文件精神和《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更好地促进国家重点(含培育)学科建设,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校近期将对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进行阶段检查。

现就此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7年度教育部公布的我校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为各学科建设目标、主要建设内容、预期建设成效的完成情况,学科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下一阶段学科建设思路及具体措施,以及对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检查形式

此次检查工作主要以自查为主,各学科对照2007年度上报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2007-2010)》中的各项建设任务,结合学科建设现状,完成《国家重点学科阶段建设总结》(格式见附件)。

对于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材料学、预防兽医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在完成《国家重点学科阶段建设总结》的基础上,学校将组成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检查工作组,通过现场考察、听取学科主要建设单位负责人汇报等形式对各学科进行检查,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时间安排

1.请各学科于2009年12月30日前将《国家重点学科阶段建设总结》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2.2009年12月21日—12月24日,检查工作组实地听取部分学科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时间将另行安排)

3.2010年1月1日—1月15日,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检查结果,形成国家重点学科检查报告并报送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联系人:郭庆

联系电话:85167484 Email:qingguo@jlu.edu.cn

附件:国家重点学科阶段建设总结提纲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9年12月4日

附件:

国家重点学科阶段建设总结

(提纲)

国家重点学科名称:

一、本学科概况

[学科主要建设单位,相关支撑、交叉学科]

二、学科建设规划完成情况

[对照2007年申报国家重点学科时本学科制定的学科建设规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1.本学科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

2.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的进展情况,取得哪些重要进展和突破

3.本学科学术团队建设情况

4.本学科人才培养情况

5.本学科科学研究情况

6.本学科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

7.本学科教学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情况

8.本学科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建设成效分析

1.本学科在该建设期内取得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2.分析本学科未来建设期对科技进步、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及效益分析,预期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四、下一阶段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本学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下一阶段学科建设思路及具体措施

3.对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填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成效统计表》(详见附表)

注:1.总结报告字数在2000字左右;

2.总结报告中涉及的统计数据起始日期为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0日。

附表:

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成效统计表

一、科研项目及经费

级 别

数量(项)

经费(万元)

国家级

省部级

其 他

横 向

合 计

二、科研成果

获奖情况

发表论文情况

专利专著情况

级 别

数量(项)

类别

数量(篇)

专利申请

项

国家级

SCI

专利授权

项

部 级

EI

出版专著

部

省 级

ISTP

其 他

SSCI

被政府采纳咨询报告

合 计

CSSCI

三、队伍建设

院士

人

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人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人

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人

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

个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人

“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

个

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人

教育部新世纪(原跨世纪)优秀人才

人

四、人才培养

培养博士生

人

培养硕士生

人

出站博士后

人

在读博士生

人

在读硕士生

人

在读博士后

人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篇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篇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项

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项

五、学术交流

主办国际学术会议

次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次

举办、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次

主办国内学术会议

次

国际会议邀请报告

次

国内会议邀请报告

次

六、条件建设

国家重点实验室

个

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

个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个

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

个

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个

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

个

注:表中数据为建设期内新增数,统计日期为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