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吉林大学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吉林大学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学部加强毕业实习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部实际,现将学部2010届本科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2009.11.23~2009.12.12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等
2009.12.14~2010.05.21 毕业实习
2010.05.21~2010.05.28 毕业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撰写毕业论文
2010.05.31~2010.06.04 指导教师填写评语等
2010.06.07~2010.06.21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2010届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在管理上要严格按照学校、学部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详见附件一)。
2.毕业实习单位原则上要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学生与实习单位可以双向选择。申请到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实验部分内容,如实验尚在进行中,原则上在校内实习;如实习单位为具有科研实验能力的研究院所,能够指导毕业论文,学生可到实习岗位完成毕业论文。
3.需要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认真填写《学生校外毕业实习(设计)申请表》(一式两份))、出具毕业实习邀请函或接收证明、《学生在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 《实习学生校外毕业实习(设计)申请表》、《学生在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及父母(监护人)同意其在校外实习相关证明;拟批准在校外单位做毕业实习和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学生离校前可由各学院教务办备齐相关手续统一办理;也可由当事学生办理,不可由其他学生代办(详见《学生校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的管理规定》)。
4.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接受实习安全教育,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与学院和指导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汇报实习进展情况;要自觉维护学部声誉,不做有损实习单位与学部、学院关系的事情。
5.学生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由学生所在教学系统一上报实习安排,经各学院认定其资质后,方可前往该单位实习。全体学生实习结束后,必须向学院提交实习单位填写的毕业实习鉴定和毕业实习总结1份,实习指导教师根据毕业实习鉴定和总结进行实习考核并评定成绩。
6.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统一格式提交毕业论文正式稿及电子稿。毕业论文预审工作由论文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并填写《吉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等相关材料。
7.各学院要成立毕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的组长必须由教授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