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部2009年“党员解困助学基金”捐助活动已经结束。根据《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将资助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部在籍的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内无重修课程;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原则上应为本年度关注对象;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其它公益性活动;
7、学年内没有获得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按照《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党员解困助学基金”拟资助学部经济困难学生79名,名额为:畜牧兽医学院32名,植物科学学院20名,军需科技学院27名,金额为:每人500元,。
三、评审时间及程序
1、2009年12月30-2010年1月4日,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推荐,向所在学院提交《吉林大学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2、2010年1月5日,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3、1月6日,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4、1月8日,“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复核,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评选细则》(见附件二)执行,在资助对象的确认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要严格标准,严控比例,从严把握,宁缺勿滥,要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获得“党员解困助学基金”,以发挥出其应有的资助效益;
3、请各学院于1月6日前将资助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三)及《吉林大学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申请表》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一:
吉林大学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
吉林大学农学部党员解困基金管理细则.doc
附件三:
2009年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资助对象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