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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讨论《教育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来源:纪监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1-06 作者:樊钟 点击:

机关党委(直属支部)、各基层党委、后勤处党总支:

2009年12月26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对加强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作了重点强调,提出了“七个坚持、七个严禁和十六个不准”,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依此制定了《教育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讨论稿)》。

根据校纪委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教育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讨论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0年1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纪委办公室。邮箱:jjcc@jlu.edu.cn

附:教育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doc

纪监审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