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
为了进一步强化专业建设人负责制,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学部拟根据各专业(方向)建设实际,明确各本科专业(方向)建设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专业(方向)建设负责人建议人选由专业所在学院提名,其中动物科学(实验动物)、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的建设负责人人选,由畜牧兽医学院分别商实验动物中心和人兽共患病研究所推荐;
2. 各专业(方向)建设负责人建议名单须经各学院、中心、所教学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3. 各专业(方向)建设负责人人选既要是学部本专业领域学术影响较高的人,又要是便于组织本专业(方向)建设的实施者,专业(方向)建设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 专业(方向)建设负责人主要负责本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的相关建设等;
5. 各专业(方向)向学部推荐的专业建设负责人人选原则上1名;
6. 学部将适当考虑专业(方向)建设负责人付出的工作量;
7. 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单于3月29日下午报学部教务处。
农学部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