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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3-23 作者:刘妍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2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4.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5.原则上45岁以下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讲师职务。

6.身心健康。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推荐名额: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每校1人。

2.资助方式: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每人每学年800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

三、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 target=_blank>

四、各教学科研单位限推荐1人,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登录学校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于3月31日前报送学部人事处。

五、学校将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高等学校骨干 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备案登记表》。

武汉中心联系人:梁玉兰、陈 鹏

联系电话:027-6875845、68756294,电子邮箱:gnfwxz@163.com,传真:027-68756294

人 事 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