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结合农学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办法。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1、成立农学部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领导。
成员:张西臣 韩俊友 樊雪梅 张嘉保 刘明远 高英杰 樊 忠
2、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报学部备案。
3、各学院成立以学科、专业方向为单位不少于5—7人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复试应由专业人员(在读研究生除外)负责书面记录。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符合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3、2010年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1、复试的主要方式、内容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校发《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执行。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处具体协调。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由研究生处聘请专业教师测试。专业课笔试命题、考试、面试等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3、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面试为90分。没有达到及格线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500×70%+复试成绩/250×30%)×100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可在校内外相同或相近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不允许跨学科门类调剂。
2、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须符合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3、院内调剂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报校内调剂申请表,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处审核。
4、调剂考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第一学年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2010年我校将继续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当年入学新生且获得奖学金者按国家计划内录取类别上报。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强的工作,各单位要指派一位领导负责,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各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要选派副教授以上人员参加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各单位须按细则要求将本单位的复试小组人员名单于规定时间报研究生处,并在3月底前将有关事项张贴或上网。
3、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绝材料,要做好保密。
5、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7836126 8783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