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农学部《吉林大学农学部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成立植物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潘洪玉
组 员:杨振明 王彦清 韩俊友 王庆钰 都兴林 张世宏 席景会 郭庆勋
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须于4月2日上午8:30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符合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按照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复试。
五、复试主要方式、要求及成绩计算
(一)主要方式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卷面分数100分。分数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总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本人工作中的业绩情况等。
3、外语听说能力。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总分50分。
(二)要求
1、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由专人妥善保存,备查;
2、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3、不同学科(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秘书工作职责:
(1)核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情况与报名登记表是否相符
(2)记录复试中的问题及考生的回答
(3)统计考生复试综合成绩
(4)汇总考生的成绩并填写相关表格。
(三)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为100分,外语听说测试为50分。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500×70%+复试成绩/250×30%)×100)。
各个学科或方向按总成绩排序后根据名额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并明确录取类别(自筹或委培)。
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笔试<60 分、面试<9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跨学科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2009年学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录取的研究生分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各学科应按照《植物科学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定奖学金。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可在校内外相同或相近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不允许跨学科门类调剂。
2、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须符合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农学类考生可调剂为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或兽医硕士)
3、院内调剂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报校内调剂申请表,在复试前报研究生科研办公室审核。
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时间、地点:4月2日上午8:30,植物学院4楼会议室
时间、地点:4月2日上午8:30,植物学院2楼报告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