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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研究生导师经费结算查询卡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0-03-30 作者:胥阳 点击:

各研究生导师:

为方便研究生导师使用和掌握导师业务费情况,财务处为每名研究生导师单独设立了一个导师业务费结算部门码,请各研究生导师到财务处领取结算查询卡。

研究生导师业务费指标额是按研究生处提供的各导师招取研究生数量和标准核定的,每年在寒署假开学后的一个月内添加指标。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扣减相应的导师业务费,补交后凭收据到财务处登记,在下一次添加导师业务费指标时调整。

研究生导师业务费开支范围:为其学生教学而发生的打字费、复印费、书费、差旅费、论文装订费、论文发表费和实验费。

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