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区的治安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控制机动车辆和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数量,保卫处拟在4月6日至4月16日办理及换发2010年度《教学区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 施工车辆或者短期内需要进出教学区的外单位机动车辆。(办理《临时通行证》)
1、学部各单位公务车辆及教职工的私家车由保卫处上门统一换发办理。
2、各单位做好办证车辆统计,填写2010年度《车辆通行证》统计表,由保卫处派专人到各单位统一审核办理。
3、未参加统一办理的,个人自行持本人工作证、驾驶证及行车证到保卫处办理。
2010年4月19日起,启用新的《车辆通行证》,原《通行证》废止,并由门卫校卫队员收回。
附件:
2010年车辆通行证统计表.xls